男子被3名女子强奸后,在自己性器官上下毒,致人死亡,怎么判
导读:该案来源于真实案例,笔者摘录主要案件事实,因内容限制,部分信息进行隐藏处理。
那么这个事到底该怎么判呢?我们一起来看下。
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,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,就构成故意杀人罪。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、最重要的权利,因此,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,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、未遂、中止等哪个阶段,都构成犯罪,应当立案追究。
正当防卫,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 根据《刑法》 第二十条规定,为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
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那么,唐某在当时通过涂药后,告诫过三名女子有毒的情况,三名女子没听,依然采取此行为。再加上唐某的初心不是要毒死对方,而是害怕自己被辞退,因此做出的过激行为,不知道属不属于防卫过当。
因为毕竟是闹出了三条人命,到底应该怎么来判,还需要当地法院进一步了解情况后,来做出合理的判断。
此案一出后,大家对于此讨论不绝。有人觉得唐某很可怜,被三女子威胁,逼不得已,才出此下策,不应该有罪。也有人说三女子虽然有罪,法律肯定会严惩她,但还不至于要付出生命的代价,唐某一下子致三人死亡,也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。对此,各位网友朋友们,你们怎么看待此事呢?大家都来说说。